2017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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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2017-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7-86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内容概述

2017年8月23日,有媒体报道称:2016年7月,深圳市中金创展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创展”)决定受让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珠宝贷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宝贷”)1000万股股份(占珠宝贷总股本比例2.3256%)。受让完成后,中金创展持有珠宝贷2.1亿股股份,占珠宝贷总股本比例48.84%,深圳东方金钰今后不再持有珠宝贷股份,其他股东持有珠宝贷股权及比例保持不变。而公司未披露当时出售珠宝贷股份价格,亦未知珠宝贷股权转让是否完成登记变更。

二、澄清说明

针对上述媒体报道,公司与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核实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1、关于公司出售珠宝贷1000万股股份的价格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于2016年6月7日,与深圳市中金创展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公司拥有的深圳市珠宝贷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1000万股(占总股本2.3256%),转让给深圳市中金创展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双方同意并确认,标的股份转让单价为2.00元/股,合计转让股份价款为人民币2000万元,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已于2016年6月21日办理完毕,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该笔款项已全部收回。(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16年8月27日、2017年4月18日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

2、珠宝贷股权转让已完成变更

经公司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核实,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14年4月起,仅受理新设立股份公司发起人信息登记,停止受理股份公司发起人变更信息登记事宜,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显示一直为原始发起人信息,不再进行更新,从而导致网站披露信息与实际不符。公司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与珠宝贷的股权转让事宜已办理完毕,已于2016年6月21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章程变更备案登记,并取得相关备案通知书。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