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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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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37  公司简称:歌华有线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经营发展,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17年6月底,公司有线电视注册用户数量达到584万户,较去年同期增长8万户,较2016年底增长4万户。高清交互数字电视用户达到490万户,家庭宽带在线用户数达到53.3万户,较2016年底增加2.7万户。

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9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177万元,减幅0.9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9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653万元,减幅6.5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市场竞争以及国家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出台较晚,公司1-5月份已缴纳的增值税抵免工作尚在进行之中,当前未进行抵免,导致营业收入及利润同比有所下降。

公司重点工作情况如下:

(一)完成安全传输保障任务

2017年上半年,公司圆满完成了春节、北京市“两会”、全国“两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等重要保障期的安全传输保障工作。

(二)加强市场拓展

1、推进宽带业务发展。为推进宽带业务发展,公司进行DOCSIS3.0升级,截至6月底百兆宽带覆盖用户达到380万户;加强流量管理,完成静态出口扩容,完成爱奇艺、腾讯等链路优化,为公司节省流量成本;开展多项营销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丰富融合套餐产品线;优化定价策略;开展分配网网优工作。在2017年度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情况下,宽带业务稳步增长。截至6月底,宽带在线用户达到53.3万户,较去年底增长2.7万户。

2、积极推进非居民用户拓展及数字化工作。公司上半年梳理了全市近两万家宾馆酒店的信息和入网情况,制定了高中低三档宾馆酒店的数字化方案。截至6月底,新增数字化酒店类客户64家。

3、加强渠道拓展。公司积极推进微厅建设和新网厅、掌厅的持续优化,以及电视营业厅的改版工作,有效推动市场拓展和服务品质提升。

(三)加强新媒体建设

1、加强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新媒体建设。截至6月底,高清交互数字电视传输188套数字电视节目(含标清数字电视频道145个、高清数字电视频道43个);平台在线视频点播类节目总计13.2万小时,其中,高清节目7万小时,标清节目6.2万小时。新增十套高清频道和“美食天府”频道,平台内容进一步丰富。教育专区上线“中高考专项突破”、“中考实验满分冲刺”等专题课程,专区在线学习达180万人次;云平台“健康”板块引入广场舞,将电视端和手机端相结合。

上半年,公司还启动了歌华游戏统一运营管理。游戏专区累计在线运营游戏251款,总注册用户数超300万人次;全面改版“游戏看吧”,改版后栏目日均点击量突破1万次。

2、推进互联网电视牌照平台对接项目。公司目前已完成与上海百视通、未来电视(CNTV)、杭州华数、南方传媒、芒果TV五家播控方的对接、联调、测试和协议签订工作。对部分用户进行了免费试运营,并对用户收视点播数据进行实时监测。

3、促进广电大数据发展与应用。积极参与总局收视数据标准制定工作,为总局提供“歌华版数据标准”参考。确定了跨区域数据产品联合生产和发布的相关标准和流程;完成制作《京津冀有线电视收视数据报告》周刊。完成基于歌华导视频道的“增强电视”应用上线,实现导视频道直播过程中一键进入“电视院线”导流功能。尝试开展了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电视院线精准营销。

(四)拓展智慧城市信息化业务

公司积极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大力发展集客业务,并将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作为公司转型发展的战略举措,利用网络、技术、资源和本地化优势,深入参与“智慧北京”建设,积极开展与政府合作项目。

截至6月底,无线北京项目共计接入900多个场所,共计建设6000多个AP;上线通州区、昌平区、朝阳区等“歌华生活圈”。建设政企云平台,为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抗战馆、北京市文化发展中心、前线杂志社等提供服务。歌华视联网现已接入北京市综治办和朝阳、石景山、昌平、大兴、平谷、顺义、房山等区综治办。

同时,探索了多种创新合作模式,积极调动内外部力量,为下半年持续增加覆盖区域数量打下良好基础。于2017年1月上线的“密云便民服务频道”,对接整合了政府部门为民服务个性化需求,频道月点击量已超10万人次。

(五)做好用户服务工作

1、加强客服和营业厅建设。充分利用客服系统以及科大讯飞语音分析系统不断完善数据平台。截至6月底,96196热线系统呼入量440余万通,接通率达到96.66%。加强非旗舰营业厅的管理和考核,做好硬件配置及培训,用户评价满意率进一步上升。

2、推进远郊农村地区新的网格化覆盖。完成了密云区和大兴区农村地区的网格化全覆盖。截至6月底,全市网格化管理覆盖注册总用户已达520多万户。

(六)积极推进城市副中心建设及京津冀协同发展

1、城市副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公司开展了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域的网络建设,并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完成了城市副中心办公区网络外线光缆建设和机房传输系统建设。

2、河北保定涿州智慧云项目。智慧云数据中心(涿州基地)基建工程项目已完成了基础施工设计相关工作;完成了施工总承包招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编号:临2017-019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举行。应参与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见当日刊登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7-020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举行。应参与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7-022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