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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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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公告编号:2017-066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3日以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宪章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8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7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8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一、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概述

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顺威股份”;证券代码“002676”)已于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以及于2017年7月7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

2017年7月13日,公司论证确认本次筹划的购买资产事项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4日开市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进展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以及于2017年7月21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

2017年7月27日,由于停牌一个月期满尚无法按原计划时间复牌,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披露的《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2017年8月4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2017年8月11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2017年8月18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以及于2017年8月25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

二、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 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标的方为境外公司,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主要领域:新风系统;风机;医疗、工业通风;建筑排气系统、排烟系统。本次资产重组交易对手为标的公司股东,为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不涉及与公司现有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标的资产情况及相关情况尚需中介机构尽职调查、评估完成后确认。

2、 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资产重组交易方式初步确定为本公司拟现金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具体方案仍在进一步谈判、论证和完善中。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 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因对标的方的尽职调查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具体交易方案暂无法确定。公司将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方案进一步协商和沟通。

4、 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目前,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当中。

5、 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就本次交易可能涉及的审批事项进论证分析。目前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三、 停牌期间工作进展及继续停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境外标的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已开展工作。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并对本次事项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和申报。

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涉及标的公司为境外企业,尽管公司及相关各方已积极推进该事项,但由于跨境重组的特殊性,交易涉及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具体重组方案尚无法确定仍需要公司及相关各方进一步谈判、论证和完善,无法在2017年8月29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9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

四、 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同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承诺争取于2017年9月29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但拟继续推进的,公司将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于议案获得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若继续停牌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根据相关规定复牌。

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