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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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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2017-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4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丽达”)因工作人员误操作造成短线交易行为的情况说明,具体如下:

一、浙江富丽达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富丽达减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2017年8月8日及2017年8月10日,公司发布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126)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7-127),浙江富丽达拟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浙江富丽达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42.90%(占公司总股本的4.08%)。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剩余股份将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若此期间公司股份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浙江富丽达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浙江富丽达分别于2017年9月1日及2017年9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份合计3,022,641股,于2017年9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份70,000股,构成短线交易行为,具体买卖公司股份情况为:

注:截止2017年9月8日,浙江富丽达持有公司200,917,61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6%,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事件的处理情况

根据浙江富丽达提供的情况说明,本次浙江富丽达因工作人员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

(一)根据《证券法》第47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9条的规定,浙江富丽达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本次短线交易卖出均价17.14元/股和17.38元/股,高于买入均价16.48元/股,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差价54,600元人民币,具体计算方法为:[(17.14+17.38)÷2—16.48]×70000=54600元。

(二)浙江富丽达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和内部通报,并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三)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 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