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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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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7-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17-047

债券代码:122112 债券简称:11 沪大众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9月6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的信心,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续增持了公司 H 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情况

自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9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港股通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以均价港币约 3.628元/股累计增持了公司5,778,000股 H 股股份,增持的 H 股股份分别占截至 2017 年 1 月 10 日本公司完成发行 H 股股份总数(即 533,643,000 股)的约1.08%和已发行股份总数(即 2,952,434,675 股)的约 0.196%。

本次增持前,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521,943,859股股份(其中 495,143,859 股 A 股股份、26,800,000股H股股份),占截至 2017 年 1 月 10 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17.68%;本次增持后,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527,721,859 股股份(其中495,143,859 股 A 股股份、32,578,000 股 H 股股份),占截至2017年 1 月 10 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 17.87%。

二、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