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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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5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29,393,6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36,450,000股的21.542%。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本变动情况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新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6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480,000股并于2016年9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00,4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3,88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动股100,4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480,000股。

根据2017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2,570,000股限制性股票,确定授予日为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9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33,880,000股增加至136,450,000股。

上市后至今,公司未实施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止本申请日,公司总股本为136,450,0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7,056,350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78.458%。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国和”)承诺:“(1)自上市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计划以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减持完全部上市公司股票。(2)在上海国和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计划减持完全部上市公司股票,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具体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企业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以及本企业的经营状况拟定。(3)上海国和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上市公司进行公告,同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上海国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4)上海国和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上海国和应获得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由上市公司扣留,归上市公司所有;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丁泳、张勇、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耀荣、田友珊、北京九和天诚投资有限公司、张虹、张明承诺:“自公司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截至本申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4、截至本申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9月1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29,393,6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1.542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9名,其中,自然人6名,境内法人2名,合伙企业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创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作的全部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创新股份资金的情形,创新股份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创新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售安排;创新股份就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流通上市所作出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创新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申请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