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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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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12月26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重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6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713号)(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和中介机构等各方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摘要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7月20日开市起复牌。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重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经公司第二次董事会(即审议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上述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 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5,199,48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47 号)核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并于2014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3010,股票简称:万盛股份。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高献国、高峰、高强、高远夏、郑国富共5名自然人,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115,199,480股,将于2017 年10月10日起上市流通。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4年10月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5,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5,000,000 股。2015年10月12日,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22,636,600股上市流通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7,636,6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2,363,400股。

2015 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向龚卫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10,755,046股股份,同时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877,67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此次新增股份已于2015 年12 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15,632,719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7,636,6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7,996,119股。

2016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5,632,719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3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26,595,525.3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4,940,859.9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该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5,632,719 股增至254,391,982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4,800,52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9,591,462股。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高献国、高峰、高强、高远夏、郑国富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高献国、高峰、高强承诺: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和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高献国、高峰、高强以及其他两位实际控制人高远夏、郑国富承诺: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实际控制人高献国、高远夏、高峰、高强、郑国富承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0%。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所作出的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该等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万盛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5,199,48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年10月10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 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