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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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补充和修订的公告

2017-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7-056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补充和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107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对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公司又组织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细化、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