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70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九名董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持有股权比例(40%)为参股公司厦门象道物流有限公司向相关商业银行的融资贷款(共计21亿元人民币贷款总额度)提供总额度为8.4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7-071号《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17年10月18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7-072号《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71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象道物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4亿元,本次担保前,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厦门象道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道物流”)根据经营需要,将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融资贷款额度共计21亿元人民币,拟由象道物流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为上述融资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持有象道物流40%股权,拟按该持股比例为象道物流上述银行融资提供总额度为8.4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根据象道物流与相关商业银行签订融资贷款协议的期限予以确定。
2、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名称:厦门象道物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9楼15B单元之二
3、法定代表人:温兆仁
4、经营范围:铁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业务;其他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国内货运代理;供应链管理;贸易代理等
5、注册资本:15亿元
6、成立时间:2017年6月
7、被担保方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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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7年8月象道物流原股东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60%的股权转让给厦门五店港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厦门五店港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与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8、象道物流经营情况
象道物流于2017年8月份正式开始各项业务经营活动,主要从事铁路货物运输服务。经初步财务核算(未经审计),预计截止2017年9月末,象道物流总资产22亿元,净资产15.54亿元,累计主营业务收入2.76亿元,净利润422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象道物流商业银行融资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根据象道物流与商业银行签订的融资贷款协议的期限予以确定。
担保金额: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8.4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条款由公司、银行、被担保方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象道物流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后续生产经营的融资需要,双方股东按照持有的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公平合理。象道物流自8月正式运营至今,运营正常,实现利润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为象道物流提供担保,有利于推动公司铁路物流业务拓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其设立后业务运营正常,利润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且此次公司和象道物流另一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进行担保,公平合理,公司为象道物流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象道物流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经营主体进行担保的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2017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717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等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总额为392.04亿元,没有出现逾期担保的情况,没有超出股东大会批准的总额度。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2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0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0月18日15 点0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楼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0月18日
至2017年10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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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年9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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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10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9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廖杰、赖晓娟,电话:0592-6516003,传真:0592-5051631,电子邮箱:stock@xiangyu.cn。
2、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4、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1。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0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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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