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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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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2017-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7-030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2017年9月6日,因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可能涉及控股权发生变更等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建新矿业;证券代码:000688)于2017年9月6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9月20日, 因公司筹划购买资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20日、2017年9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号、2017-027号、2017-028号)。

现经公司确认,公司本次筹划购买资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初步判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需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0 月 11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承诺争取在 2017年10月20日前(本次筹划购买资产事项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重大事项停牌,根据相关规定,停牌时间需累计计算)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事项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10 月23 日(星期一)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相关原因。

二、停牌期间安排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风险提示

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