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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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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CUI YAN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的要求,按新股本重新计算上年同期的股份数和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46.44%:主要系本期上海子公司预付购房款所致。

短期借款增加49.03%:主要系本期增加银行短期流动贷款所致。

预收款项减少64.88%:主要系部分预收款当期确认收入所致。

应付利息减少38.36%: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6月至本年5月一年期应付债券利息所致。

股本增加198.05%:主要系当期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所致。

2、利润表项目

税金及附加增加107.89%:主要系依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原计入管理费用放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披露。上年同期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在管理费用-税费中列示所致。

财务费用增加181.87%:主要系汇率变动较大,公司本期对货币性资产负债项目重估时产生较大汇兑损失及本期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增加60.49%:主要系应收账款规模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增加132.59%:主要系上年同期远期结汇损失列示在此及本期投资处置收益较大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70.62%:主要系本期应收上年退税款大部分尚未收到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68.29%:主要系本期投资事项减少等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43.36%:主要系新增银行短期贷款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72.36%:主要系本期增加回购限售性股票支出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2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