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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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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崇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华志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变动原因分析: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45.70%,主要原因系公司上期票据到期收回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34.50%,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销售商品未到结算周期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股利比期初增加40.76%,主要原因系本期按权益法核算的企业分配股利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19732.64%,主要原因系本期待抵扣进项税增加及子公司金杯江森公司给予其合营企业施尔奇公司的委托贷款所致。

(5)报告期末,工程物资比期初减少43.51%,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金杯江森公司减少工装储备所致。

(6)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42.29%,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加以票据支付供应商款项所致。

(7)报告期末,应付利息比期初增加92.09%,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计提的未到期债券利息所致。

(8)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98.93%,主要原因系子公司金杯车辆公司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9)报告期末,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53.66%,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新增借款所致。

(10)报告期末,应付债券比期初增加200%,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非公开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所致。

(11)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比期初减少,主要原因系外币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变动原因分析:

(1)本报告期,管理费用同比增加39.81%,主要系本期公司新增债券承销费、技术开发费及金杯江森公司职工薪酬增加综合所致。

(2)本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增加63.29%,主要系本期公司新增融资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3304.47%,主要原因系子公司金杯车辆公司因整车产品排放标准从7月1日起由国四升级到国五,销售区域大面积受到限制且预计销售价格下浮,为此对库存产品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对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综合所致。

(4)本报告期,投资收益同比增加,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金杯江森公司对其合营企业施尔奇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5)本报告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母净利润同比均减少,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大额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且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上升综合所致。

变动原因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收回的现金减少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本期新增长期借款及发债使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6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预案》,8月份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2017年1月、2月分别发行5亿元和10亿元。

2、2015年2月公司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该融资工具于2017年2月16日完成本息兑付工作。

3、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3月20日起停牌。公司于6月2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股票于8月23日复牌。目前正在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强调事项的具体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虽然贵公司已在附注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基本意见

上述强调事项已在201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了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

三、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其公正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认真面对所处的困境,以提升产品品质、强化市场营销、加快项目建设为重点,实现盈利平稳增长,2017年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改善持续经营能力:

1、促进整车及零部件业务提质增效。

2、继续推进重点项目工作。全力抓好金杯车辆在建厂房及附属设施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金杯安道拓完成工商注册,承接金杯江森的汽车座椅业务。完成大东零部件产业园完成一期、金杯全球物流项目和西咸产业园工程建设。

3、重点发展零部件业务

一是以提升研发能力、增加内外配套市场份额为重点,对现有零部件企业进行提升和优化。二是积极推进零部件企业的合资合作。引进新产品、引进新技术,增加高端产品的配套种类。三是通过降成本和技术改造等措施,努力提升零部件企业的经营业绩。

董事会、管理层将采取积极的措施,努力提高主要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鹏程

日期-2017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7-078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3日以送达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之后电话确认。

(三)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实际表决董事12名。

(五)刘鹏程董事长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继续为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借款提供担保的方案调整及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公司变更相关承诺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刘鹏程、刘同富、邢如飞、杨波、东风、叶正华、王希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当日公司2017-080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与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往来款处理方案调整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变更关于往来款处理相关承诺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刘鹏程、刘同富、邢如飞、杨波、东风、叶正华、王希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当日公司2017-081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刘鹏程、刘同富、邢如飞、杨波、东风、叶正华、王希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刘鹏程、刘同富、邢如飞、杨波、东风、叶正华、王希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刘鹏程、刘同富、邢如飞、杨波、东风、叶正华、王希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资产评估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刘鹏程、刘同富、邢如飞、杨波、东风、叶正华、王希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刘鹏程、刘同富、邢如飞、杨波、东风、叶正华、王希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刘鹏程、刘同富、邢如飞、杨波、东风、叶正华、王希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刘鹏程、刘同富、邢如飞、杨波、东风、叶正华、王希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刘鹏程、刘同富、邢如飞、杨波、东风、叶正华、王希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一至十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09 证券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2017-082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21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39号,华晨集团11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21日

至2017年1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6月20日、2017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沈阳新金杯投资有限公司、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九时至十二时、下午一时至四时;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二)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联系办法:

电话:(024)24803399

传真:(024)24163399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7-080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继续为

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借款提供

担保的方案调整及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公司变更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公司继续为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鉴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公司存在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公司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车辆”)及其子公司向相关债权人的融资借款提供担保且尚未到期的情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公司将继续按照该等担保协议的约定履行合同内容;同时,金杯车辆仅能在截止2017年6月19日在由公司为金杯车辆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同所约定的担保有效期内进行实际提款和在其他担保合同项下未使用的提款额度内实际提款,并逐步降低提款的金额;除此之外,金杯车辆及其子公司将不再进行提款。

为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就上述事宜,金杯车辆亦于2017年6月19日出具了《关于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占用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处理安排相关事宜的承诺函》,作出了如下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仅能在截止本承诺函签署日在由金杯汽车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同所约定的担保有效期内进行实际提款和在其他担保合同项下未使用的提款额度内实际提款,并逐步降低提款的金额;除此之外,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将不再进行提款。

鉴于自董事会于2017年6月19日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预案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审计、资产评估程序较为复杂,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尚需经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时受公司潜在实际控制人问题等因素的影响,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较为缓慢,为不影响金杯车辆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割日前的正常经营,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结合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目前的进展情况,公司拟对上述公司为金杯车辆提供担保的安排作出如下调整:

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割日前,公司将继续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权限内为金杯车辆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同时,金杯车辆仅能在截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割日在由公司为金杯车辆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同所约定的担保有效期内进行实际提款,并逐步降低提款的金额,除此之外,金杯车辆及其子公司将不再进行提款。如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割日后,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需为金杯车辆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则公司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经有权决策机构另行批准后方可执行。

同时,基于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割日后继续为金杯车辆提供担保的安排的调整,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金杯车辆拟将其于2017年6月19日出具的《关于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占用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处理安排相关事宜的承诺函》变更为如下:

自本次交易的交割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仅能在截止交割日由金杯汽车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同所约定的担保有效期内进行实际提款,并逐步降低提款的金额,除此之外,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将不再进行提款。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7-081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与沈阳

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往来款处理方案调整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变更关于

往来款处理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与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往来款处理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次董事会决议,截至该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公司存在应收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公司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车辆”)非经营性款项的情形,金杯车辆应尽可能在交割日前(含当日)并最终不迟于2017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全部向公司清偿上述款项,如果无法清偿完毕的,则由交易对方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资产公司”)代金杯车辆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向公司全部清偿完毕。

就上述事宜,金杯车辆同时出具了《关于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占用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处理安排相关事宜的承诺函》,承诺如下:“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期间,金杯汽车(含金杯汽车除金杯车辆以外的下属公司)应收本公司的非经营性款项总额将不再增加。本公司将尽可能在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前(含当日),并最终不迟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还清所欠金杯汽车的非经营性款项。”

汽车资产公司、公司的潜在实际控制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亦分别出具了《关于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占用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处理安排相关事宜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本公司保证协调金杯车辆将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全部还清所欠金杯汽车的非经营性款项,如届时金杯车辆无法清偿完毕的,则本公司将代金杯车辆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向金杯汽车全部清偿完毕。”

鉴于自董事会于2017年6月19日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审计、资产评估程序较为复杂,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尚需经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时受公司潜在实际控制人问题的影响,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较为缓慢,为不影响金杯车辆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割日前的正常经营,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结合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目前的进展情况,公司拟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金杯车辆之间的非经营性款项的安排作出如下调整:

就截至公司与汽车资产公司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之日公司应收金杯车辆的非经营性款项,金杯车辆应当在2018年6月30日前全部予以偿还完毕,同时,在全部偿还完毕应付公司的非经营性款项前,金杯车辆按照自公司与汽车资产公司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至金杯车辆实际偿还非经营性款项之日的天数,按照6%的年利率,向公司支付应付非经营性款项的利息。如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割日后,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需为继续为金杯车辆提供借款的,则公司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经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方可执行。

同时,基于上述金杯车辆延期偿还非经营性款项的安排,金杯车辆、汽车资产公司、华晨集团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变更上述关于偿还公司非经营性款项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金杯车辆拟将其出具的《关于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占用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处理安排相关事宜的承诺函》变更为如下:

就截至本次股权转让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本公司应付金杯汽车的非经营性款项,本公司将在2018年6月30日前全部予以还清,并同时按照自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至本公司全部偿还完毕之日的实际占用日期,按照6%的年利率向金杯汽车支付应付非经营性款项的利息。

2、汽车资产公司和华晨集团拟将其出具的《关于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占用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处理安排相关事宜的承诺函》变更为如下:

本公司保证协调金杯车辆将在201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全部还清所欠金杯汽车的非经营性款项及该等非经营性款项自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至金杯车辆实际偿还之日按照6%的年利率计算的利息,如届时金杯车辆无法清偿完毕全部非经营性款项及其利息的,则本公司将代金杯车辆在201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向金杯汽车全部清偿完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7-079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3日以送达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之后电话确认。

(三)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

(五)监事会主席于淑君主持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继续为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借款提供担保的方案调整及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公司变更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与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往来款处理方案调整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变更关于往来款处理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资产评估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09 公司简称:金杯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