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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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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公告编号:2017-109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会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股份”、“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致。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范红卫、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能投资”)合计持有的恒力投资(大连)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恒能投资、恒峰投资(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峰投资”)合计持有的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100%股权。

同时,公司拟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股份的价格确定,且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的20%,即565,137,388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本次重组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用于本次募投项目“恒力炼化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建设。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范红卫、恒能投资及恒峰投资。

(一)范红卫

(二)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

(三)恒峰投资(大连)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本次交易前后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恒能投资、恒峰投资与一致行动人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德诚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和高投资有限公司、海来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均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所控制。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恒力股份74.55%的股份。在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恒力股份84.18%的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于2017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