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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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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之部分赎回“本利丰步步高”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7-06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之部分赎回“本利丰步步高”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镇运营”)将不超过人民币12.80亿元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发布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6-046)。

一、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之本次部分赎回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7年9月12日,城镇运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市支行购买了“本利丰步步高” 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如下:

本产品在赎回开放期及开放时段内可随时赎回。(详见公告临2017-056)

鉴于城镇运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2017年10月26日,城镇运营部分赎回上述 “本利丰步步高” 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本次赎回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101,260.27元。截止本公告日,上述 “本利丰步步高” 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暂未赎回的余额为17,000万元。

二、 城镇运营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 已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2016年12月7日,城镇运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3,000万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市支行购买了“本利丰步步高”人民币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2016年12月22日,城镇运营全额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人民币23,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190,945.21元。(详见公告:临2016-058、临2016-061)

2016年12月6日,城镇运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市支行购买了“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保本保证收益型)。2017年1月10日,城镇运营全额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人民币100,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2,421,917.81元。(详见公告:临2016-057、临2017-001)

2017年4月18日,城镇运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市支行购买了“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保本保证收益型)。2017年5月23日晚间,城镇运营全额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人民币40,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1,080,547.95元。(详见公告:临2017-020、临2017-029)

2017年5月25日,城镇运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市支行购买了“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保本保证收益型)。2017年6月29日晚间,城镇运营全额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人民币30,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810,410.96元。(详见公告:临2017-031、临2017-039)

(二)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本次赎回的情况不再列举)

2017年9月30日,城镇运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市支行购买了“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0%,产品期限为34天,产品起息日为2017年10月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11月4日。(详见公告临2017-059)

三、 截止本公告日,城镇运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5,000万元。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