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7-098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投资”)计划于2017年8月8日起6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2017年10月27日下午收市后,公司接到新力投资通知,其于10月26日至2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4,061,00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4%,增持金额约5,500万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50%。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前,增持主体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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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7年8月8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5),公司控股股东新力投资拟在前期增持承诺(0.5亿元-1亿元)的基础上,于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详见于公司2017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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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持后,新力投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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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增持主体将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