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312 公司简称:平高电气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任伟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广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广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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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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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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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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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任伟理
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312股票简称:平高电气编号:临2017—052
债券代码:122456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任伟理、程利民、李文海、石丹、庞庆平、张建国、王天也、李涛、吴翊九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各项议案的审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财务情况、经营成果等,并发表如下确认意见:
保证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办理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2年。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在相关合同、契约及与授信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上,签字或签章有效。
三、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办理27.6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在相关合同、契约及与授信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上,签字或签章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