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0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15 公司简称:丰华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 涂建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望宁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利润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项目: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为10,600万元至11,100万元之间,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本次变动主要原因系公司完成全资子公司北京沿海绿色家园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手续并收到受让方转让款计入下一报告期所致。

公司名称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涂建敏

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45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2017年10月26日在上海浦东福朋喜来登由由酒店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出席和委托出席董事9人,公司独立董事涂永红女士、杨天健先生因公务等原因委托独立董事刘斌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范士勇先生因公务委托董事曹际东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涂建敏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已获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增补李林辉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范士勇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涂建敏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增补后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涂建敏(主任)、杨天健、李林辉

审计委员会:刘斌(主任)、涂永红、范士勇

提名委员会:杨天健(主任)、涂永红、涂建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涂永红(主任)、刘斌、段晓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张望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 月28日

附:财务总监简历:

张望宁,女,1981年5月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审计与鉴证部高级审计师、审计与鉴证部经理,重庆英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