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7-3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17年11月9日上午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
2017年11月8日15:00至2017年11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总部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陈红浪
(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4日公告(公告编号:2017-34),2017年10月3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召开第五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38),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99,817,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91,484,352股的16.87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99,680,6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2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3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27,763,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39%。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一项议案,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提名李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
(一)总体表决情况: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李毅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发布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英冠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展端锋、黄生东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五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述资料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7-40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7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14:3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董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
(四)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红浪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代总裁方文川提名,聘任李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审议该议案时,董事李毅回避了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李毅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发布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3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7-4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7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16:0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监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7名,实际参加监事7名,无授权委托情况。
(四)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维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代总裁方文川提名,聘任李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