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 2017-032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到股东洪琬玲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5,934,7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43%)关于其所持有的南宁百货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函。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洪琬玲女士累计将其持有的南宁百货股份45,930,000股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8.43%。其中:18,780,000股的质押期限为2016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8日;27,150,000股的质押期限为2016年11月11日至2017年11月10日(详见2016年5月13日及同年11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为18,7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5%,并于2017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股票质押登记。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9日,洪琬玲女士累计质押27,1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8%。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 2017-033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今日收到独立董事任丽华女士提交的书面辞呈。任丽华女士因工作原因决定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
鉴于任丽华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任丽华女士的辞呈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任丽华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任丽华女士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充分行使职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任丽华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