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简历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777 证券简称:久远银海 公告编号:2017-064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简历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由于对董事候选人简历的表述不充分,现将董事候选人简历补充如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海
张海,男,出生于1962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政工师。曾就职于中物院七所,1995年至1997年任职于四川鼎天艺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997年至2001年任鼎天微电子公司总裁助理,2001年至2010年先后担任四川艺精技术开发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2010年至今担任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应用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期间曾担任中物院军转民发展部副部长(挂职1年)。
张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但张海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以外,张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靳建立
靳建立,男,出生于1976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1999年至2001年在四川海天集团工作;2001年至2009年在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09年3月至2013年12月先后任中物院军转民部干事、处长;2014年至今先后担任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战略部部长、总经理助理。
靳建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但靳建立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以外,靳建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靳建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凌
李凌,男,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年至今在中物院计算机应用研究所工作,先后担任该所副主任、主任、副所长、副巡视员;2001年至2009年任四川科学城锐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担任四川科学城锐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李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但李凌先生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四川科学城锐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以外,李凌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徐楷
徐楷,男,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工程师。1982年9月至今在中物院计算机应用研究所工作,先后担任该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科研生产处副处长、军转民处处长、规划发展处副处长;2010年至2014年担任四川科学城锐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徐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但徐楷先生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四川科学城锐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以外,徐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李慧霞
李慧霞,女,出生于1959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中物院计算机应用研究所;1999年7月至2005年8月任四川银海事业部经理;2005年9月至2008年11月任四川银海总经理;200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成都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李慧霞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600,000股,持股比例为2.25%,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李慧霞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连春华
连春华,男,出生于1974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深圳百利鑫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软件开发、管理工作;2004年至2008年就职于四川银海,任事业部经理;2009年8月至2014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连春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00,000股,持股比例为0.88%,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连春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飞
李飞,男,出生于1961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硕士。曾就职于北京中央马列编译局比较经济研究所、中央财政部所属中国经济技术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湖南衡阳飞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五牛科美投资集团公司、广东远洋渔业股份公司、南京宝色股份公司;2006年进入成都娇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8年至今任成都娇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至今任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副理事长、成都休旅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至今任成都双娇美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李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李飞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冯建
冯建,男,出生于1963年,博士,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董事长、社长,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先后兼任云南马龙、成都卫士通、成渝高速、迪康药业、成都博瑞、明星电缆、洛阳银行、中科信息等10余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四川九州、迈普智能独立董事、中国财务学年会秘书长、教育部和省市相关组织科研项目立项、结项评审专家。
冯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冯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冯建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秦志光
秦志光,男,出生于1956年,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院长,国家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务院学科评议组计算机科学技术组(第六、七届)成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论证专家组成员。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密码学会理事,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四川省委省政府第二届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软件行业协会、四川省信息与软件服务业行业协会、四川省计算机用户协会理事长,四川省计算机学会副理事长。成都市软件行业协会、成都市两化融合企业联盟理事长。
秦志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秦志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秦志光先生目前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法》(2017 年修订)第六条的规定,其已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777 证券简称:久远银海 公告编号:2017-065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简历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由于对监事候选人简历的表述不充分,现将监事候选人简历补充如下:
监事候选人简历:
1、侯春梅
侯春梅女士,中国国籍,1973年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就职于四川久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中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太科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恒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中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久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进入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审计部部长;2013年至今任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
侯春梅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但侯春梅女士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以外,侯春梅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侯春梅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侯春梅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冯梅
冯梅,女,出生于1983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11年至今在中物院计算机应用研究所工作,2017年5月起兼任四川科学城锐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冯梅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但冯梅女士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四川科学城锐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以外,冯梅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梅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冯梅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周凯
周凯,男, 汉族,出生于1977年。工信部认证高级项目经理。1999年毕业于四川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1999年11月进入四川银海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和项目建设工作,先后担任项目经理、事业部技术总监等职务。2008年进入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软件开发、项目建设工作及部门管理工作,先后担任工程中心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
周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80,000股,持股比例为0.11%,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周凯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周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777 证券简称:久远银海 公告编号:2017-066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中有关内容描述错误或不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17年11月2日修订)的要求,现将相关内容更正或补充如下:
一、关于会议召开时间
更正前: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15:00至2017年4月24日15:00。
更正后: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15:00至2017年11月24日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更正前:
(一)审议提案 :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张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靳建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李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徐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李慧霞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连春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李飞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冯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秦志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侯春梅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冯梅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3选举周凯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相关选举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已于2017年11月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1月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更正后:
(一)审议提案 :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张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靳建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李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徐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李慧霞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连春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李飞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冯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秦志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侯春梅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冯梅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3选举周凯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特别说明和提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上议案已于2017年11月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1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示例表
更正前: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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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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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更正前: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更正后: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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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五、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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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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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中的相关内容已进行更正,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对本次补充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会加强信息披露的编制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