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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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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2017-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公告编号:2017-054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常州市中科江南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中科”)持有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其中3,750,000股于2017年8月31日解除限售。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收到股东常州中科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常州市中科江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截止《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出具日,常州中科持有公司股份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其中3,750,000股于2017年8月31日解除限售。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

2、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3、减持数量、减持比例:拟减持不超过37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75%;

4、减持期间:自本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大宗交易: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区间: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

7、承诺情况: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1)在所持的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票总额的5%。(2)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票时的减持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3)若于承诺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4)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5)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常州中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