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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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5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17-074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海虞北路288号,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罗小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

出席会议的董事为:罗小春、丁涛、朱霖、陈良、陶建兵

未出席董事为:曾之杰、曲列锋、刘保钰、吴海江,均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罗喜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曾繁钊先生、财务总监阚峰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了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喻永会、王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