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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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7-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7-177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5,657,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1月16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6年9月28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乌力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84号)(注: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曾用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乌力吉发行24,089,486股股份、向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5,341,051股股份、向融通资本(固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2,515,644股股份、向北京科桥嘉永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桥嘉永”)发行7,828,53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4,921,40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16年1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科桥嘉永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新股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份自新股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与其它相关公告。)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7年11月16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5,657,070股,占总股份比例为2.1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注:(1)2017年4月18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5,594,516股增至651,189,032股,科桥嘉永持有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7,828,535股增至15,657,070股。

(2)2017年10月,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79,356,853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51,189,032股增至730,545,885股。本表所涉及内容均按最新数量统计。

(3)此处计算的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公司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是指占本次变动后公司无限售股份数的比例。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不存在科桥嘉永对京蓝科技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京蓝科技对科桥嘉永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就京蓝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独立财务顾问对京蓝科技本次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