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7证券简称:*ST宏盛公告编号:2017-060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809A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程涛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贾林娟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长程涛先生、独立董事夏立军先生、江溯先生、张新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徐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戴骏超先生、曾庆云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屠勰律师、沈国兴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