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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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7-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11月15日起,本公司增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鹏华沪深港新兴成长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及账户最低余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向投资者更好地提供服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11月15日起,调整鹏华沪深港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及账户最低余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方案

1、自2017年11月15日起,鹏华沪深港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3835)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限制由1,000元调整为10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高于10元人民币,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时,请遵循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

2、自2017年11月15日起,投资者赎回本基金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账户最低余额限制由30份基金份额调整为5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本调整方案所涉及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公司将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作相应调整。

二、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风险提示: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述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下述销售机构将销售本公司旗下鹏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68,以下简称“本基金”)。具体销售机构信息如下:

自2017年11月15日起,投资者可分别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的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交易等业务。关于本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其他相关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及网址详见上表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单笔最低申购和定期定额

投资金额限制及取消账户最低

余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向投资者更好地提供服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11月15日起,调整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30)的单笔最低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制,同时取消其账户最低余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方案

1、自2017年11月15日起,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限制由10元调整为1元,单笔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制由100元调整为1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单笔最低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单笔最低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高于1元人民币,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时,请遵循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

2、自2017年11月15日起,投资者赎回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不受原“账户最低余额为5份基金份额”的限制。

本调整方案所涉及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公司将在其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作相应调整。

二、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风险提示: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