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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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7-04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03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 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分析检测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1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二、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融湘江银行湘潭板塘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综合授信,向中国银行湘潭板塘支行申请人民币捌仟捌佰万元综合授信,上述授信均由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7-048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适应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满足产品研发实验及检测的需要,公司决定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分析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材料分析检测公司”)。2017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2,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新能源材料分析检测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分析检测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机修厂房

3、法定代表人:柳全丰

4、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质检技术服务及环境检测服务。

6、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以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7、新能源材料分析检测公司作为法定的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将抓紧开展相关检验检测资质的认定申请,立足于打造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和企业发展需要的公共检验检测平台,为公司提供产品检测服务,支持企业科研工作,促进企业产品技术和创新成果标准化、产业化,提高企业竞争力。新能源材料分析检测公司获取相关资质后,可对外承接经营范围内的相关业务。

三、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 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布局全面铺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迫切需要更标准化的检测平台为产品质控、研发以及生产测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公司通过整合现有检测资源,投资设立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建立分析测试大平台,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研发检测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保障产品性能及质量,促进新产品研发,加快新产品获取认证的速度,抢占市场机遇。

新能源材料分析检测公司成立后,将独立财务核算,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加强各项管理,并可以在把控风险的前提下对外承接经营范围内的相关业务。

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投资金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需要相关资质,尚存在新能源材料分析检测公司不能顺利取得相关资质的风险;也存在因管理不当等因素影响而使其运营和效益达不到预期等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