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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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2017-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7-118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3,8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0.0942%;

2、本次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1月21日。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5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3,8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0.0942%,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4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随后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4 年 10 月 13 日,公司获悉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4年12月19日,公司完成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15年4月6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45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2015年4月30日,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20.3万股调整为26.39万股,其中股权激励所获的现金分红以应付股利形式代管。

7、2015年10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5年10月28日,授予50名激励对象26.3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 99元/股。

8、2015年11月17日,公司完成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9、2015年1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10、2015年12月25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119.964万股办理完成了解锁手续并上市流通。

11、2016年2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的因不符合激励条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3,000股回购注销手续。

12、2016年11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13、2016年11月21日,公司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25.79万股办理完成了解锁手续并上市流通。

14、2016年12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15、2016年12月26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177.606万股办理完成了解锁手续并上市流通。

16、2016 年12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尚未解锁的5.8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7、2017年11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授予日后12个月,第一个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第二个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二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截至2017 年10月28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已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45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为493,800股。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1月21日;

2、本次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3,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942%。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42%。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5人;

4、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注:1、因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每10股转增1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步实施了转增。

2、预留部分激励对象陶欣等3人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董事会决定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000股将进行回购注销。

四、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