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8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光明路199号桐昆股份总部五楼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董事长陈士良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公司董事陈蕾、钟玉庆因公出差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军出席会议;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对桐昆投资进行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艳君、马宏继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7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9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6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16日在桐昆股份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士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 月17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0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6日审议并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于2017年8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17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核准批文。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需在商业银行设立募集资金账户。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在在如下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户名: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
3、账号:1204075029000062192。
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年产30万吨功能性纤维项目、年产20万吨多孔扁平舒感纤维技改项目及引进全自动智能化包装流水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到账一个月内,公司将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