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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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股份变动事项的问询函》公告

2017-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17-081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股份变动事项的问询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对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变动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238号),内容如下:

你公司近期披露《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关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告知函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根据截至11月15日公司股东名册数据,你公司股东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称“国民信托”)四个信托产品持有公司股票达到5.04%。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向相关股东核实并补充披露下列事项。

1、请列表披露四个信托产品买卖公司股份的日期、交易方式、买卖股份数量、持股比例、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包括融资资金的,应说明融资方式、金额、利率和担保情况,并说明股票交易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2、请披露四个信托计划的产品结构,涉及股东权利行使的约定,最终的委托人、受益人(自然人)情况,以及各个委托人、受益人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3、公告显示,委托人的增持是基于看好公司未来发展,但我部关注到,部分信托计划存在短期内买入后又卖出的情况。根据披露,截止2017年11月15日,国民信托三想梦想7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61%。而截止11月17日,该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1.33%。请说明该信托产品在增持后马上反向减持部分股份的原因、合理性以及与看好公司发展的相关表述是否存在矛盾之处。

4、请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逐项核实并补充披露:上述四个信托产品之间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同一委托人的多个信托产品之间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并请说明具体依据。

请你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