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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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17-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荣华实业 公告编号:2017-023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7年12月1日、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股东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华工贸”)及上海人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和投资“)征询,截止公告日,公司及荣华工贸、人和投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17年12月1日、4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补充之处,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

2、2017年11月20日,荣华工贸与人和投资签署《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拟将荣华工贸持有公司的108,976,734股普通股全部转让给人和投资。(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发布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2017年11月26日发布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经向公司股东荣华工贸、实际控制人张严德先生及人和投资征询,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截止目前,以上各方及其关联方未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公开信息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