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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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进展及终止实施原减持计划的公告

2017-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2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进展及终止实施原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2月5日,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副总裁胡双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副董事长、总裁姜龙先生,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段会禄先生,监事会主席孙红斌先生的通知,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决定终止实施其个人股份减持计划。

一、原减持计划概况

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副总裁胡双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副董事长、总裁姜龙先生,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段会禄先生,监事会主席孙红斌先生,副总裁刘春发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贾军安先生的《股票减持意向告知函》,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6,517,8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3%)。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号)。

二、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2017年9月29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副总裁胡双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副董事长、总裁姜龙先生,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段会禄先生均未实施股票减持计划,且已自愿终止其股票减持计划。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以上表格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已减持数量在公司公告的减持计划范围内,自本次公告发出日起,放弃实施原计划剩余部分的减持。

四、备查文件

胡双美女士、姜龙先生、段会禄先生和孙红斌先生出具的《关于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