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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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17-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7158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其一致行动人鼎明(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告知函,告知函内容如下:

鼎明(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明环保”)于2017年12月5日,将其在2016年12月28日质押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8,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解除质押,并完成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7年12月6日,鼎明环保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4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2017年12月6日至2019年06月06日。

鼎明环保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鼎明环保累计质押无限售流通股8,487,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9.33%,占公司总股本的0.64%。

截至2017年12月7日,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 320,572,2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34%,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 199,327,300 股,占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2.18%,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3%。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