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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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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及申请
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更新的公告

2017-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7-056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及申请

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更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同时,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关于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