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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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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7-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7-180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3)。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

二、进展情况

因上述情形起诉公司的民事案件共计84例,合计诉请金额为1,737.49万元。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7)粤民终3077号-3087号共11例案件终审判决,判令公司合计赔偿117.89万元,合计承担诉讼费用2.55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的终审判决合计判令公司赔偿1,644.05万元,合计承担诉讼费用26.82万元。目前剩余9例案件处于诉讼过程中。

三、受领赔偿说明

公司为了有效履行前述终审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特对符合条件的原告受领赔偿款的相关事项作出如下说明:

1、请上述符合条件的原告于2018年1月5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为了保证身份证号码与银行卡的对应关系,银行卡最好为中信银行的银行卡,如为其他银行银行卡,请注明具体开户行信息)快递到以下地址或扫描发邮件到以下邮箱:

公司: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房婉旻

电话:(0769)83996285

邮箱: ks_dsh@kingsun-china.com

2、原告代理律师如要代原告领取赔偿款的,需要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律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律师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最好为中信银行的银行卡,如为其他银行银行卡,请注明具体开户行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2016年度对相关案件计提了1,311.57万元预计负债,目前相关判决判令公司的赔偿金额已经超过前述计提金额,因此将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7-18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及2017年5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同意2017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办理上述授信(含子公司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担保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包含日常经营借款和贸易融资)及相应的担保手续。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及2017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深圳市彩易达光电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彩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彩易达”)获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为其提供组合净额2,000 万元一年期综合授信 (具体以银行审批金额为准)的批复,公司将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彩易达光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4059670H

3、成立时间:2011年10月8日

4、法定代表人:郑健

5、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三围社区索佳科技园综合大楼7层A701、A706号,朱坳第二工业区A3厂房第5层从事生产活动。

6、注册资本:3000 万元

7、经营范围:LED照明产品、LED亮化产品、LED灯具、LED显示屏、电子产品的销售与研发;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LED照明产品、LED亮化产品。

8、与公司的关系:深圳彩易达为北京彩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北京彩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

9、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情况:

截止2017年9月30日,深圳彩易达资产总额11,997.98万元,负债总额7,625.05万元,净资产4,372.93万元,营业收入9,533.43万元,净利润649.79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事宜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保证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主合同债务人:深圳市彩易达光电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本次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4、本次担保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本次担保金额已纳入公司2017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担保的额度范围内。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现行有效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3,000万元(含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507,860.06万元的2.56%。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债权发生逾期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