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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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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2018-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3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通知,获悉豫联集团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重新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2017年1月12日,豫联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融资(详见公司于 2017年1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7-002号公告)。2018年1月15日,豫联集团将上述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2018年1月15日,豫联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 )质押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用于融资。该笔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8年1月15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

截至本公告日,豫联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938,957,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2%;豫联集团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838,06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9.25%,占公司总股本的48.12%。

豫联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股份质押暂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