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2018-0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18-002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0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5,818,300股,每股价格人民币4.4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1,600,52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339,661.7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2,260,858.24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3月21日出具了XYZH/2013A9079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2、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19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5,279,91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9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86,406,61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1,561,229.4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64,845,380.6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8月15日出具了XYZH/2016BJA90601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分别签署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公司召开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端轻型车桥建设项目由计划投入19,226.09万元调整为13,000万元,将节余的6,575.62万元(含利息)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3 月 31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编号为 2017-033 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募集资金19,369.45万元(含利息)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经公司召开八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八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收购亿能电子28.208%股权和对亿能电子增资两个募集资金项目,将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共计17,321.29万元(含利息)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10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编号为 2017-066 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鉴于公司2014年和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都已按上述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三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