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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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的产业发展基金完成合伙协议签属
及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2018-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19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的产业发展基金完成合伙协议签属

及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2月7日,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宇达”)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基石投资人发起设立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基金规模10.1亿,其中星网宇达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6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5)。

近日,公司与基金的其他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或“本协议”),基金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华智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1A2HY4U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2号楼1层102室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屹唐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唐雪峰为代表)

合伙期限:自2018年1月19日至2025年1月18日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主要合作方介绍

(一)普通合伙人:

名称:北京屹唐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唐联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18T3778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3号楼7层701-3室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良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5日

经营期限至:2037年11月14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有限合伙人:

1、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技术市场发展中心

名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技术市场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经信委技术市场中心”)

类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6146699

注册号:事证第111000000599号

法定代表人:夏景良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东大街48号

职责:为发展经济技术与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贷款评估、难题招标、承办展览会、技术交易会。

2、北京亦庄国际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北京亦庄国际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064879624C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张建勋为代表)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6幢6层610

合伙人: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期限:自2013年04月08日至2033年04月07日

经营范围: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北京兴业亦诚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北京兴业亦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诚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565752146P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科创东二街5号30幢1至5层101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方倩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7日

经营期限至:2030年12月6日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需行政许可项目除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五金交电、金属材料、计算机及外围设备。(“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长江资本有限公司

名称:长江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335422643R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2号楼101室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良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2月1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宁波宸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宁波宸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宸瑞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AGCQQ8J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进港路406号2号楼3097室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过佳佳

合伙期限:自2017年12月15日至2037年12月14日

合伙期限至:2033年04月07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认缴出资情况

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10.1亿元,由基金合伙人认缴出资并按合伙协议约定期限缴付出资。其中,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应当不低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1%;有限合伙人最低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10万元。具体认缴出资情况出下:

屹唐联合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1010万元,出资比例1.000%;经信委技术市场中心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25000万元,出资比例24.753%;星网宇达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26000万元,出资比例25.742%;投资中心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25000万元,出资比例24.753%;亦诚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3000万元,出资比例2.970%;长江资本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12990万元,出资比例12.861%;宸瑞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8000万元,出资比例7.921%。

四、基金的投资收入分配方式

1、基金的可分配收入,应按下述原则进行分配:

(1) 就项目投资收入及投资运营收入,原则上应在基金取得该等收入后的九十(90)日内进行分配;

(2) 就临时投资收入及其他收入的分配,原则上应在该等收入累计达到人民币五百万元(¥5,000,000)后的九十(90)日内进行分配。

2、基金的可分配收入,按照“先返本后分利”的原则,在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分配时的实缴出资比例,按如下顺序分配:

(1)首先,实缴出资返还,将基金的可分配收入向各合伙人按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出资额。

(2)其次,如有剩余,将剩余可分配收入的20%作为业绩报酬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将剩余可分配收入的80%在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分配时各有限合伙人之间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五、投资业务

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境内外开展并购投资业务,并从资本投资收益中为合伙人获取良好回报。具体投资策略为:

1、基金以股权方式投资于符合首都功能定位、产业发展方向和区域战略布局规划的项目,重点选择与北京市上市公司、产业龙头等行业重点企业合作,对境内外的高精尖企业进行并购重组,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优化行业资源配置,推进高精尖产业整合升级、做优做大做强。

2、基金的重点投资领域为智能无人系统和高端传感器,其他投资领域为新材料和新一代移动互联网。基金投资于重点投资领域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70%。基金应将认缴出资总额的50%以上(含)投资于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项目,且普通合伙人承诺和保证,投资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项目不得低于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50%(含)。

六、投资决策程序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的所有投资项目做出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7名委员构成,其中,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派2名委员,投资中心委派1名委员,普通合伙人委派3名委员,由普通合伙人聘请外部行业专家或投资专家共1名。经信委技术市场中心委派数名观察员代表,可以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行使投资决策权力,投资决策委员会就提交至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审议事项做出决议,全体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实行一人一票制,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必须经全体投资决策委员会4/7以上(含)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但涉及关联交易行为的决议,须经全体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若涉及关联交易的行为被投资决策委员会否决则无需再提交合伙人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