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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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的公告

2018-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8-00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156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具体如下:

一、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300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债券由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

二、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公司应在《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组织发行。发行过程中若有重大变化,公司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三、《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无异议函》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8-00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邵晓怡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调整,邵晓怡女士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此次董事邵晓怡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对邵晓怡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8-00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00,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2月26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5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1号文批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5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5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2,004,000,000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2,504,000,000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所持股份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所持部分股份(详见首发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的流通限制期限为: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18年2月26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至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52号文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53,960,65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6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2,504,000,000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2,757,960,657股。此次非公开股票的实施不会影响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中国东方系东兴证券发起人之一、控股股东,东兴证券成立时其持有1,500,000,000股份。中国东方承诺:自东兴证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兴证券股份,也不由东兴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但符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可以豁免遵守该承诺。

根据财企[2009]94 号《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和财金函[2015]1号《财政部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方案的批复》,对于公司国有股东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东兴证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国有股东的锁定承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东兴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解禁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3、公司对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海通证券对东兴证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00,000,000股,本次上市流通后的剩余限售股数量为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2月26日;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