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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1证券简称:工大高新公告编号:2018-018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彭海帆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董事会。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召开临时董事会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临时董事会提前通知的日期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大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5人。董事彭海帆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取消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新”或“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修改公司名称、公司章程等议案。其中三位董事候选人均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科技”)任管理职务,本次董事会若改选成功,董事会9名成员中将有4名来自汉柏科技,将会对董事会相关决议造成重大影响。由于考虑不周,上述董事调整有违反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与汉柏科技原实际控制人彭海帆承诺的可能。因此,公司及相关股东正在就上述人选事项进行核实确认,公司将积极与相关股东保持沟通,以期妥善解决此事。鉴于此董事会决定取消将上述三名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8-019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2018年2月28日

3.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二、 取消原因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新”或“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修改公司名称、公司章程等议案。其中三位董事候选人均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科技”)任管理职务,本次董事会若改选成功,董事会9名成员中将有4名来自汉柏科技,将会对董事会相关决议造成重大影响。由于考虑不周,上述董事调整有违反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与汉柏科技原实际控制人彭海帆承诺的可能。因此,公司及相关股东正在就上述人选事项进行核实确认,公司将积极与相关股东保持沟通,以期妥善解决此事。鉴于此董事会决定取消将上述三名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董事会候选人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将重新考虑《关于变更公司全称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待新任董事选举后,再次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

三、 所涉及议案的后续处理

根据重组相关承诺,公司将另行审议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

目前,鉴于董事会候选人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将重新考虑《关于变更公司全称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待新任董事选举后再行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对投资者给予公司的关注与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8-020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部分股东增加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吕莹女士于2018年2月21日晚间通过邮件,收到银世代有限公司、天津海泰优点创业投资企业、天津亚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恒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渤海金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富盛创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金健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正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远瞻冲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市太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广全、王国华、匡澜、陈圆、郭增凤、王博、王端端、吴小勇、姚永达、曹阳、袭著科及崔海涛等22名合计持有公司超过14%股份的股东(以下合称“提议股东”)发来的《关于增加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提请罢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张大成先生、何显峰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两个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9月30日)第十四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2018年2月22日下午17:00时左右,公司董事会收到提议股东的书面通知。因收到书面通知时间距离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2月28日(详见公司于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3)已不足10日,因此提议股东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现行规则要求。

另外2018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取消原定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关于取消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