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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8-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ST新赛 公告编号: 2018-007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2月23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湖总公司”)“关于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增持计划的通知”,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以自筹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因资金不到位导致增持无法实施风险。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艾比湖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93,635,7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2%。

3、艾比湖总公司在本次公告前12 个月内未发生增持行为。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提升和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推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及金额:艾比湖总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12个月内增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 2%。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艾比湖总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8月23日。因未来6个月内,公司将陆续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为避免窗口期交易,并保障增持计划的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8月23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艾比湖总公司自筹资金。

三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艾比湖总公司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因资金不到位导致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控股股东艾比湖总公司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艾比湖总公司控股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