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3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8-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公告编号:2018-018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2日收到公司董事刘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刚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刚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根据法定程序补选新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刚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25,0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刘刚先生承诺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刘刚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刘刚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日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证券代码:000673 公告编号:2018-019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8年2月24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徐佳暄女士、刘刚先生因个人原因先后于2017年7月25日、2018年3月2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股东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崔玉杰先生、王飞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公司董事候选人崔玉杰先生、王飞先生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且非失信被执行人。

以上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1.1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崔玉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王飞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另行发布。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日

附件:

崔玉杰先生简历

崔玉杰,男,1962年11月15日出生,毕业于解放军空军政治学院。历任河北省委宣传部外宣处干事,河北省委宣传部下属文化发展总公司总经理,河北丰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河北卫视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北当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

崔玉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飞先生简历

王飞,男,1975年6月25日出生,北京大学法律系学士学位。历任长丰通信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香港成报执行董事,星美文化集团主席,星美传媒有限公司渠道事业部总裁、星美国际集团执行总裁。现任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霍尔果斯当代浪讯影院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