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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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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2018-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8-02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并购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2月6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6日披露的“2018-016”号《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本次交易内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披露了“2018-022”号《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并预计复牌时间不晚于2018年3月7日。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确定为无关联的第三方,为珠海市科立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股东。

(二)交易方式

本次重组的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收购交易的标的珠海市科立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为一家专业从事钴新材料产品深加工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门类——“C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大类—“C 3219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之日起,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和相关事宜,推进相关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公司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积极开展协商工作,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正按既定程序进行多方确认,处于论证过程中,公司与交易对方已签订合作备忘录。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初步选聘并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法律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的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鉴于本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各方仍需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积极磋商、论证和完善。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一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并按期复牌。

为确保本次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申请继续停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按照《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定,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7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