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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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2018-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18-009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郑良才、郑功、徐俭芬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精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拟减持人”)的《宁波精达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将不超过 7,240,0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05%)。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上述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其持股数量将被合并计算,并作为一个整体来遵守关于减持比例、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过半,拟减持人均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宁波精达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拟减持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上述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其持股数量将被合并计算,并作为一个整体来遵守关于减持比例、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披露的《宁波精达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过半,拟减持人均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拟减持人仍可减持的具体数量如下表所示: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上述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其持股数量将被合并计算,并作为一个整体来遵守关于减持比例、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三、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拟减持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按照公告的减持股份计划期间内,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