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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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18-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1137 证券简称: 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8-024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情况:截止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顺物流”)持有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49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截止本公告日,鼎顺物流持有公司4,90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2017年8月26日披露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鼎顺物流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届满,鼎顺物流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共减持了公司股份58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接到鼎顺物流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将有关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顺物流有限公司

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鼎顺物流为公司控股股东博威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2、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所持股份来源:截止本公告日,鼎顺物流持有公司4,90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发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公告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1公司于2017年8月26日公告披露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鼎顺物流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3.2 公司于2017年12月16日公告披露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鼎顺物流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6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二、减持计划的内容

1、 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发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1,2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比例为0.20%;

3、减持期间:自2017年8月26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以上内容见公司2017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4)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1、截止本公告日,鼎顺物流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在此期间,鼎顺物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589,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3、因减持计划期间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及窗口期限制等原因,截止减持计划实施完毕,鼎顺物流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达到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4、鼎顺物流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鼎顺物流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