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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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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18-012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3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吴胜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6人,董事雍凤山、袁飞、Deborah Vaughn、侯松容、吕巍以及独立董事蔡志刚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吴颖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方斌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年产400万台节能环保高端冰箱扩建”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贤榕、熊丽蓉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惠而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18-013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袁凤兰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即2018年3月16日至2019年6月15日。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