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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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2018-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8-008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拟对2017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事项作出预计,具体如下:

1、公司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6,3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详见下表: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3、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为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8)。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9日实际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 关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2018年3月1日:公司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的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2018年3月9日:公司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在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甲12层1209户

法定代表人:李军

经营范围:医疗设备及器械租赁;医疗设备、化学试剂(不含药物试剂及危险品)、消毒液(不含危险品)、实验室设备的技术研究及销售;生物技术、医药技术的研究、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不含医疗、诊疗);市场调查;批发: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电子设备、建筑材料、纸制品、木浆、纸浆、钢材、二类医疗器械(依据食药监管部门核发的备案凭证开展经营活动)、计算机软硬件;依据食药监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医疗器械技术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国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物流信息咨询;装卸搬运服务(不含港口作业及道路运输);依据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普通货运业务;医疗设备维修(不得在此住所从事维修业务);经营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2,30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5,848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6,452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5,71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36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7年9月30日,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6,85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8,42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8,430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6,02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9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保证人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但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包括在第1.1条所述之最高余额内。

保证期间: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两年。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两年。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两年。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2、被担保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银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贷款期限:三个月(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被担保的债权包括主债权及其他从权利。该额度是一定期间内债权人对保证人债权余额之和。1.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自2017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3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与债务人签订的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信用证押汇合同、开立担保协议等合同以及相关的债权文书(下称主合同)所产生的债权人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主债权的到期日不受上述期间的影响。2.保证人所担保的其他从权利为因上述主债权而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下同)、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若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为外币的,在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确定之日,按照债权人公布的外汇中间价,将不同币种债权折算成人民币。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主合同项下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或解除主合同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发表如下意见: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各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此次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8)。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6,989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1,352万元,分别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1.64%和28.9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8-009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润达”)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分别为起始日2018年3月12日,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起始日2018年3月14日,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由李杰先生将其持有的济南润达的30%股权(注册资本1,515万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1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济南润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事项作出预计,具体如下:

1、公司与李杰先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济南润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李杰先生将其持有的济南润达的49%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53)。据此,李杰先生将其持有的济南润达的30%股权(注册资本1,515万元)质押给润达医疗,作为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2018年3月12日、2018年3月14日实际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2018年3月12日:公司、李杰先生、李健女士为济南润达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张庄支行的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2018年3月14日:公司、李杰先生、李健女士为济南润达在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2766号生产楼1-102-811

法定代表人:李杰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维修;医疗设备的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技术服务;医疗器械、非专控通讯设备、普通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矿设备、教学设备、办公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产品、体育用品的销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17年5月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同意,李杰先生将其持有的济南润达19%股权转让给公司后,公司持有其70%股权,李杰先生持有其3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济南润达的资产总额人民币10,54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8,25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8,256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292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55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1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7年9月30日,济南润达的资产总额人民币12,75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9,84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9,849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906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59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1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张庄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李杰先生、李健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为债权人在主合同及各具体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担保财产保管费、查询费、公证费、保险费、提存费、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及税费等)

保证期间:(一)对于贷款,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贷款到期后两年止。(二)对于保函,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权人依据保函对外支付约定金额后两年止。(三)对于信用证,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权人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后两年止。(四)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期间按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分别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后两年止。(五)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止

2、被担保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李杰先生、李健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如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借款的保证期间为每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如主合同经过展期,则保证期间为展期后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如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之次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6,989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1,352万元,分别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1.64%和28.9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8-010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供应链”)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起始日为2018年3月14日,金额为人民币1,7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37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就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盛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睦投资”)、上海润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睿投资”)对主债权56.65%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超过公司所持有国润供应链权益份额的部分(即15%的部分),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将其持有的国润供应链15%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3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关联方国润供应链经营业务需求,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内拟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经国润供应链股东协商,拟由股东为国润供应链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由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承担43.35%的担保责任,由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承担56.65%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审议后续担保额度。

根据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签署的《担保责任分割协议》,就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对国润供应链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分别按照各自在国润供应链拥有的权益比例进行划分,即公司承担主债权41.65%的担保责任、盛睦投资承担10%的担保责任、润睿投资承担5%的担保责任。

根据公司分别与盛睦投资、润睿投资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就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对主债权56.65%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超过公司所持有国润供应链权益份额的部分(即15%的部分),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将其持有的国润供应链10%、5%股权分别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

国润供应链为系公司参股公司国控润达之控股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之规定,国润供应链为公司之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对国润供应链提供担保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2)。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2018年3月14日实际发生如下对外担保,主要内容如下:就国润供应链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提供人民币1,7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26号701室

法定代表人:夏天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批发第一、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及零部件,药品批发;医疗器械、计算机软硬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医疗器械、电子设备、实验室设备租赁业务(除融资租赁);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销售电脑及配件、电脑耗材、电子设备及配件、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水处理设备、化工设备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工助剂、生物试剂、实验室试剂及相关设备(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润供应链系公司参股公司国药控股润达医疗器械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润达”)与盛睦投资等其他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权结构图为: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润供应链净资产12,926.22万元,总资产41,380.71万元,负债总额为28,454.48万元,国润供应链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007.75万元,净利润2,925.6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润供应链净资产17,868.68万元,总资产56,358.76万元,负债总额为38,490.08万元,国润供应链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8,611.9万元,净利润4,942.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1)国润供应链之控股股东国控润达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国控润达49%的股权。

(2)润睿投资合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文怡女士及刘辉先生。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政先生兼任国润供应链及国控润达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兼任国润供应链及国控润达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陆晓艳女士兼任国润供应链及国控润达监事职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7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系统内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仟陆佰陆拾伍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两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其担保范围内已被北京银行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6,989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1,352万元,分别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1.64%和28.9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