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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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交通大学签署共建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8-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18-006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交通大学签署共建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更好的落实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际标准、中国优势、技术驱动、绿色为本”的经营发展理念,推动公司在生物大分子药物领域的战略布局和发展,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以下简称“上海交大”)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信息共享的原则,决定共建“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细胞工程及抗体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凯莱英医药集团,生物药物创新技术研发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双方于2018年3月16日签署了合作共建协议,现将合作背景及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背景

生物药是制药行业近年来发展最快的子行业之一,根据Evaluate Pharma 预测,全球生物药市场规模预计将会从2016年的2,020亿美元,上升到2022年的3,260亿美元,年复合增速8.3%。根据Frost & Sullivan报道,我国市场规模2016年为1,527亿元人民币,2016-2021年中国生物药将保持16.4%的年复合增长率,到2021年达到3,269亿元人民币的市场规模,生物医药产业潜力巨大。同时,生物医药产业作为我国创新最为活跃的新兴战略产业之一,我国出台了多项政策明确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在“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8大措施中,有7项措施与医药产业息息相关,国家政策对生物医药产业的关注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高度。基于此,为紧抓生物医药产业跨越性发展的战略机遇,公司与上海交大双方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人才和技术优势互补和长期合作的原则,共同建立该联合实验室,致力于共同开展创新技术研究和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开发,为公司今后在生物大分子药物领域的稳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是中国医药研发生产服务外包(CDMO)领军企业,主要致力于全球制药工艺的技术创新和商业化应用,为国内外制药公司提供从临床前研究直至药品上市商业化生产,产品囊括创新药和重磅上市药,为包括默沙东、礼来、辉瑞等全球知名制药公司服务。多年来公司坚持服务于创新药和重磅药领域,具有多项国际领先专利技术,实现研发能力、设备设施、环保标准、专利保护与国际接轨,服务项目涉及肿瘤、病毒、感染、心血管、神经系统、糖尿病等多个重大疾病治疗领域。近年来,借助国内制药工业政策重大发展变革这一良好契机,公司已构建包括国内创新药CMC服务、MAH业务、制剂研发生产、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临床试验服务、生物样本检测以及药品注册申报等在内的全方位服务体系,为国内制药企业提供可靠的一站式服务。

上海交通大学是中国著名的综合性大学,该校正在建设国际一流的药学院,具有药学博士后流动站、药学博士学位授予权、药学和中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先后承担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专项、“863计划”、“支撑计划”等众多国家级重大和重点项目以及省部级重大和重点项目、国内外横向合作研究项目。拥有“细胞工程及抗体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国家“重大新药创制”技术平台,以及“临床评价研究技术平台-临床药物动力学和药物代谢组”建设点等重要平台基地。细胞工程及抗体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简称“抗体工程中心”)依托上海交通大学,是促进生物药物产业化工程研发的平台。

二、合作方式

由上海交大利用其学术资源、科研教育人才、基础研究成果等优势,公司利用在工程化、产业化方面的经验与人才、技术开发、生产装备设施、科研及产业化资金等优势,共同开展创新技术研究,开发生物医药产业技术。

三、 保密规定

本协议的保密信息是指任何一方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任何可具有保密性的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研究报告、产品信息等,均需予以严格保密。本协议的存在以及其条款(特别是协议金额及技术指标等信息)亦属于保密信息。“保密信息”不包含以下信息:(1)接收方有证据证明在披露方向其披露信息之前已合法获得或知晓的信息;(2)不是因为接收方的误操作或错误而让公众知晓的信息;(3)接收方以正当合理途径从其他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得知的信息;(4)接收方合法独立开发的信息。

双方同意,除非披露方书面同意,接收方:(1)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除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以外的其他用途;(2)不将任何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A)为履行本协议的目的,向有必要获知保密信息并且已经妥为签署保密义务的雇员,或者接收方的许可方、分包商、代理、代表、律师、顾问和其他有必要知道信息的咨询方;(B)政府机构、司法程序、证券交易所或相关法律要求的检查、披露或其他活动;但上述披露的范围应控制在必要限度的范围内。接收方同意采取任何可行的措施保护保密信息的保密性,程度不得低于其对自身保密内容或同样性质内容的保护,并避免泄露和非授权使用。

此保密条款取代双方在协议生效之前签署的任何保密协议。保密期限为自接收方知悉至披露方自行对外披露时止。

四、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如一方希望延长合作期限,则应在本协议到期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以便进行相关协商。如双方同意延期,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此次公司与上海交大签订此细胞及抗体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研发联合实验室合作共建协议,双方共同合作,致力于共同开展创新技术研究和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开发,标志着公司正积极落实布局生物大分子药物领域的战略,将促进公司人才和技术的进一步提高,对公司进军生物大分子药物领域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2、此次公司与上海交大合作协议的签订,将促进公司快速切入生物大分子制药领域,缩短构建生物大分子产业链所需的时间,对公司在生物大分子药物领域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3、此次公司与上海交大合作协议的签订也将进一步推动提升公司在生物大分子领域的技术开发能力,从而更好地助力公司增强在全球生物制药研发生产领域的服务能力。

六、风险提示

1、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

2、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出现违约事项时,有可能造成本协议提前终止。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签署的《上海交通大学与凯莱英医药集团共建“细胞及抗体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