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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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2018-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广汇能源”)配股方案经公司2017年8月14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七届第二次会议和2017年9月1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配股比例的议案》。2018 年3月13日,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配股价格的议案》。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57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简称:广汇配股;配股代码:700256;配股价格:2.55元/股。

3、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18年3月20日(T+1日)至2018年3月26日(T+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4、本次配股网上申购期间公司股票停牌,2018年3月27日(T+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网上清算,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8年3月28日(T+7日)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5、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上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刊载于2018年3月15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19日(T日)下午收市后广汇能源总股本5,221,424,684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566,427,405股。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投资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一、二、三期)项目及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2.55元/股。

6、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宏广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华龙证券-浦发银行-华龙证券金智汇3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出具承诺将按其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7、发行对象:截至2018年3月19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广汇能源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以下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T+1日)起至2018年3月26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为“700256”,配股简称“广汇配股”,配股价格2.55元/股。

上交所根据有关规则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广汇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即先按照配售比例(0.3)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三、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层

法定代表人:宋东升

联系人:倪娟

电话: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5608421、010-85130638

传真:010-85130542

特此公告。

发行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