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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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8-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8-018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内容详见 2018年3月17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近日,公司购买了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30天”(代码:2171181775)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风险评级:1R(极低风险产品,银行内部评级)

4、投资期限:2018年3月21日-2018年4月20日

5、理财产品投资标的:本理财产品本金部分纳入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投资范围为货币市场工具及固定收益工具,其中货币市场工具占比为30%-100%,固定收益工具占比为0-30%。

6、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80%

7、公司认购金额:2亿元人民币

8、资金来源:公司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9、公司本次出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2亿元购买该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37%。

二、风险揭示

1、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客户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在单期产品投资期限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单期产品投资期限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单期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4、投资风险:客户只能获得理财产品明确约定的理财收益。除产品协议中明确约定的理财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银行对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客户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5、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理财产品募集期届满日,募集规模低于产品协议约定的产品最低规模或发生其他银行合理认为可能导致理财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银行有权宣布理财产品不成立,投资者将无法按约定购买理财产品,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

6、再投资风险:在产品终止后进行再投资时,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再投资的收益率低于本产品收益率的状况。

7、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资者理财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清算账户。

9、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理财计划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由理财计划承担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由银行申报和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该等税费将直接从理财计划中扣付缴纳,本理财计划将因为前述增值税等税负承担导致计划税费支出增加、理财计划净值或实际收益率降低,从而降低客户的收益水平。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及收益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

五、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止2018年3月21日,公司自有闲置资金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3.05亿元,不存在无法赎回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订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30天”理财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8-019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

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钟永利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步步高商业连锁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公司大股东钟永利先生计划自2017年11月30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7,278,079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钟永利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其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收到钟永利先生《关于减持步步高商业连锁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截止2018年3月21日,钟永利先生未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87,125,248股(2018年2月14日,钟永利先生已签署相关协议将其持有的25,917,119股股份转让给了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暂未办理完毕),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2、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钟永利关于减持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