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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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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8-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62 股票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18-012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相关各方

1、上市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股份”或“公司”或“本公司”)

2、标的公司: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特沃”),直接持有北方股份42,78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北方股份已发行股份的25.16%,为北方股份第二大股东

3、卖方:TEREX EQUIPMENT LIMITED(以下简称“Terex Equipment”),持有标的公司上海特沃100%的股权利益

4、买方:杭州公望元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融投资)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8年3月23日,公司接到通知,Terex Equipment与元融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Terex Equipment将其持有的特沃上海100%股权利益出售给元融投资,全部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14,035,846.40元,以等值美元支付。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

Terex Equipment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但通过特沃上海间接控制本公司42,78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北方股份已发行股份的25.16%。

元融投资未直接持有或控制本公司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

Terex Equipment不再间接控制本公司42,78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元融投资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但通过特沃上海间接控制本公司42,78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北方股份已发行股份的25.16%。

(四)对北方股份的影响

因该交易不直接涉及北方股份的权益变动,所以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后,北方股份原有的股权结构保持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风险提示及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尚未满足,如买方未能于北京时间2018年3月26日下午5:00点或之前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将全部转让价款存入监管账户并完成监管安排,则除非届时双方协商一致,《股权转让协议》将自动终止且不发生任何效力。视上述监管安排是否成就,以及Terex Equipment与买方的协商情况,Terex Equipment将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履行通知和披露义务,包括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提交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